關于叉車登記掛牌和操作培訓的告知函
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上述有關答復,目前場(廠)內叉車主要用于有營業執照的企業、工廠倉儲搬運使用,按照國家特種設備目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歸口監管,操作人員應持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》(N2);場(廠)內叉車應在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和廠內機動車號牌。
兩工地(建筑和交通施工工地)或非場(廠)內區域也大量使用叉車,因流動性大、個人經營、沒有營業執照,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劃分,屬于工程施工搬運機械(工程叉車);操作人員應持有行業組織培訓機構頒發的《培訓合格證》和《操作證》;個人工程叉車應進行使用注冊登記,辦理行業工程機械號牌。
用于兩工地施工或非場(廠)內使用的叉車業主需要辦理設備注冊登記時,工程叉車所有人應在相關申報材料上注明:本人叉車非場(廠)內使用字樣并簽字;參加培訓或技能評價的操作人員應在相關培訓申請表注明:本人承諾非場(廠)內操作字樣并簽字。
行業服務機構登記人員應嚴格區分廠內和非廠內叉車,在登記機械種類時,應填寫“非廠內叉車”字樣,切實防范經營風險。
工程機械設備綜合保險,適用于工程機械行業服務機構注冊登記的非廠內工程叉車。
2019年7月23日 14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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